名詞 (Nouns)是詞性的一種,也是實詞的一種,是指待人、物、事、時、地、情感、概念等實體或抽象事物的詞。 分類一: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 1.專有名詞 表示具體的人,事物,地點,團體或機構的專有名稱(第一個字母要大寫) China 中國Asia 亞洲Beijing北京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 專有名詞如果是含有普通名詞的短語,則必須使用定冠詞the。如:the Great Wall(長城) 姓氏名如果采用復數形式,則表示該姓氏一家人(復數含義),如:the Greens( 格林一家人)。 2.普通名詞: 表示某些人,某類事物,某種物質或抽象概念的名稱。(例如:teacher 老師tea 茶 reform 改革) 普通名詞又可進一步分為四類 1. 個體名詞(Individual Nouns):表示單個的人和事物。 (car 汽車 room 房間 fan 風扇 picture 照片) 2. 集體名詞(Collective Nouns): 表示一群人或一些事物的名稱。 ( people 人們 family 家庭 army 軍隊 government政府 group 集團 ) 3. 物質名詞(Material Nouns):表示物質或不具備確定形狀和大小的個體的物質。 ( fire 火 steel 鋼 air 空氣 water 水 milk牛奶 ) 4. 抽象名詞(Abstract Nouns):表示動作,狀態(tài),品質或其他抽象概念。 ( labour 勞動 health 健康 life 生活 friendship友情 patience耐力 ) 分類二:名詞的數 名詞又可分為可數名詞(Countable Nouns)和不可數名詞(Uncountable Nouns) 不可數名詞: 不可數名詞是指不能以數目來計算,不可以分成個體的概念、狀態(tài)、品質、感情或表示物質材料的東西;它一般沒有復數形式,只有單數形式,它的前面不能用不定冠詞a / an。抽象名詞, 物質名詞和專有名詞一般是不可數名詞 可數名詞: 可數名詞是指能以數目來計算,可以分成個體的人或東西;因此它有復數形式 名詞的功能: 名詞在句中作主語, 賓語,介詞賓語,賓語補足語,表語以及名詞短語作狀語。 1.主語:The bag is in the desk. 書包在桌子里邊。 2.賓語:I washed my clothes yesterday. 昨天我洗了我的衣服。 3.表語:This is a good book. 這是一本好書。 4.賓語補助語We selected him our monitor. 我們選他為我們的班長。 5.介詞賓語Mary lives with her parents. 瑪麗和她的父母親住在一起。 6.定語:He is a Party member. 他是一位黨員。